1,认识自我的材料和素材举例

1、“吉萨惨案”: 1998年7月的一天,游人们正在吉萨的狮身人面像前拍照留影,惊叹古埃及文明的不可思议。3000多年前的人类,凭着当时的技术手段,竟然能建造出这样一尊庞大而又奇特的塑像。 人们一面看着它,一面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:古埃及人是出于何种目的,基于何种信仰才建造了这样一个人头、狮身、牛尾、鹫翅的合体怪兽呢? 就在这时,从一辆急驶而至的卡车上跳下了一群手持卡宾枪的男人,随着一阵密急的扫射,游人们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,便全部倒在了血泊之中。 一阵硝烟过后,这里已俨然变成了地狱。四处血迹斑斑,完全没有了刚才还弥漫在空气中的浪漫和快乐。 这群歹徒在警车赶来之前就登上卡车,仓皇逃跑了,只给人们留下一段充满血腥的恐怖记忆和一个恶梦般的故事。 警察署立即着手调查这起暴力事件的肇事者。但经过半年的努力仍然一无所获,仿佛这群杀手是从地狱中钻出来的一般。 从现场调查发现,这些死者来自世界各地,并没有特别反对某些国家或组织的迹象。 特别奇怪的是,每个死者都被歹徒们剜去了右眼,似乎在给我们传达着这样一个信息:他们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!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,狮身人面像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,会给这些无辜的游人带来如此惨烈的杀身之祸呢?狮身人面像本身的存在究竟又意味着什么呢? 事情就是这样的,所以别人也叫“地狱钻出的杀手” 2、 斯芬克斯之吻 在传说中,古希腊的奥林匹斯山是西方诸神所居住的地方,那里有西方的主神宙斯,以及由他所统率的众神氏。凡人是难以涉足于神的地界的,而神的箴言——“人,认识你自己”,又应该让人来知晓。于是,就有了斯芬克斯的故事。“斯芬克斯”是传说中的一个奇特的生物——“狮身人面”。现在的埃及还有她的一座雕像,与那雄伟的“金字塔”一样著名。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,她作为神的使者,带着神对人类的忠告——“人,认识你自己”,从奥林匹斯山来到了人间,古希腊的忒拜城堡。经过细心的筹划,她把那句神的箴言化作了一段“谜语”,来盘问她所遇到的所有的人。 “什么东西早晨用四条腿走路,中午用两条腿走路,晚上用三条腿走路?” 这就是斯芬克斯的谜语,每个路过的人都必须面对她来猜一猜她的谜语;而且,富有挑战和特殊意义的是,凡是猜不中的,都会为此丧生,被斯芬克斯毫不留情的吃掉。 不无遗憾的是,当时忒拜城堡中没有一个人能够猜得出斯芬克斯的谜语,因此该城邦也就从此陷入了空前的灾难。国王拉伊俄斯不得不亲自出外,想要去找寻一位能够解答出斯芬克斯之谜的人。而就在国王带着随从外出寻贤的途中,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。国王一行遇到了一位异乡的青年,为了争路先行双方发生了争斗,在争斗之中国王及其随从都丧生于该青年之手。这位异乡的青年名叫“俄狄浦斯”。实际上,他这时已经是在自己所不知的情况下,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。 事情是这样的,故事要回溯18年,拉伊俄斯国王在其王后伊俄卡斯忒临产的前夜,作了一个奇异的梦。梦中有神来告诉他,说他与王后所要生的是一个儿子,这个儿子命中注定要在将来杀死自己的父亲,并且还会与自己的母亲结婚。迷信于神来托梦的拉伊俄斯国王,试图避免梦中所说的厄运,便在那婴儿生下后,刺穿其双脚,命手下的武士将婴儿带出城外处死。受命于国王的那个武士,出城后动了恻隐之心,将那婴儿送给了一个牧羊人,而那牧羊人带着婴儿流浪到了另一个叫作科林斯的城邦,该婴儿也就被那科林斯的国王所收养,取名为俄狄浦斯。就这样过了18年,俄狄浦斯在自己18岁生日的时候,也做了一个奇异的梦。梦中说他命中注定是要杀死自己的亲生父亲,而与自己的母亲结婚。同样是为了避免这梦中所预言的厄运,俄狄浦斯离家出走,想远离自己的父母(实际上的养父养母),流浪之中来到了忒拜城堡的附近,遇到了外出寻贤的拉伊俄斯国王,争斗之中他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。 国王死后,忒拜城堡的大臣们发出通告说,凡是能够解答出斯芬克斯之谜的人,就可以继任国王,并且与王后结婚。就这样,在命运的安排下,俄狄浦斯来到了斯芬克斯的面前,并且解答出了斯芬克斯的谜语——那就是人,那就是人本身!“人在早晨,在很小很小的时候,是用四条腿走路的,也即在地上爬;长大了就能够站立起来,于是中午就用两条腿走路了;到了晚上——老年,人会用一条拐棍来帮助自己走路,也就又变成了三条腿。” 俄狄浦斯答出了斯芬克斯的谜底,斯芬克斯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。因为作为神的使者,她是要通过这样一个谜语,来告诫人类要对自己或自身进行认识。作为人,你必须要认识你自己!斯芬克斯的谜语是富有内涵的。我们人类的每一个个体是这样:生下来时都使用“四条腿”,然后是“两条腿”和“三条腿”——也就是说,新生的婴儿尚不能够站起来行走,只能用双手在地上爬;然后才能够站起来行走;但是到了老年,就会借助于拐杖来走路,也就是谜语中所说的“早晨用四条腿走路,中午用两条腿走路,晚上用三条腿走路。”换一种角度来看这一谜语,如果达尔文的理论是正确的话,我们人类不也是从四条腿的猿,而逐渐演变进化为两条腿的人的吗?曾经有一位著名的画家,根据这段故事和自己的想象,绘出了一幅深沉而动人的油画——“斯芬克斯之吻”。狮身人面的斯芬克斯,撩起了自己的面纱,露出了世人难得所见的面容,吻住了跪在她面前的俄狄浦斯。这一吻,吻出了一个真正的人,一个具有自我意识,对自身有所认识,对自己有所反思的人。这一吻,也吻出了一种关于人的学问,也即《新大英百科全书》上所注解的“心理学”。 这样,斯芬克斯也就与心理学结下了缘。作为当代西方心理学形象之一的弗洛伊德,便与这斯芬克斯有着特殊的情结。他的心理学根源于他对自己的分析和理解,在他的理论中,有一个关键的基础性概念,就叫做“俄狄浦斯情结”,也就是所谓的“恋母情结”。而这位被弗洛伊德用来表达“恋母情结”的俄狄浦斯,也正是上述古希腊故事中,猜出了斯芬克斯谜语的那位俄狄浦斯。弗洛伊德为了维护他所创立的精神分析体系,曾订做了7枚“戒指”,分别给予他自己和他所器重的6位忠实的追随者,而在统一的7枚“戒指”上,都刻了一个斯芬克斯的头像,以表示他本人对他所从事的心理学的理解和期望。弗洛伊德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心愿,他曾这样告诉自己的女儿,要求在他死后,在他的墓碑上刻这样一句话——“他揭开了斯芬克斯的谜语,他是本领高强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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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词语解释文学中的视角该怎么解释

文学中的视角是个宽泛的概念,狭义意义指叙述视角。叙述视角也称叙述聚集,是叙述语言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特定角度。同样的事件从不同的角度看去就可能呈现出不同的面貌,在不同的人看来也会有不同的意义。一般来说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人称都能用来讲故事。不过,第二人称叙述和人们的阅读习惯相悖,所以只在极少数实验文学中被使用。叙事类作品基本上都是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叙述。 详细辨析 对叙述视角研究得比较精细的,是结构主义的批评家们。他们对叙述视角的形态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。法国的兹韦坦·托多洛夫把叙述视角分为三种形态: 一、全知视角:叙述者>人物(从“后面”观察) 古典主义的叙述往往使用这种公式。在这种情况下,叙述者比他的人物知道得更多。 叙述者>人物,也就是叙述者比任何人物知道的都多,他全知全觉,而且可以不向读者解释这一切他是如何知道的。正如韦勒克、沃伦在《文学原理》中所说:“他可以用第三人称写作,作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。这无疑是传统的和自然的叙述模式。作者出现在他的作品的旁边,就像一个演讲者伴随着幻灯片或纪录片进行讲解一样。”这种“讲解”可以超越一切,历史、现在、未来全在他的视野之内,任何地方发生的任何事,甚至是同时发生的几件事,他全都知晓。在这种情况下,读者只是被动地接受故事和讲述。 这种“全知全能”的叙述视角,很像古典小说中的说书人,只要叙述者想办到的事,没有办不到的。想听、想看、想走进人物内心、想知道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发生的任何事,都不难办到。因此,这种叙述视角最大最明显的优势在于,视野无限开阔,适合表现时空延展度大,矛盾复杂,人物众多的题材,因此颇受史诗性作品的青睐。其次是便于全方位(内、外,正、侧,虚、实,动、静)地描述人物和事件。另外,可以在局部灵活地暂时改变、转移观察或叙述角度,这既多少增加了作品的可信性,又使叙事形态显出变化并从而强化其表现力。叙事朴素明晰,读者看起来觉得轻松,也是它的一个优点。 正因为有如上优越性,全知视角尽管已被视为落伍,却至今仍具有生命力。 但这种叙述视角的缺陷也是相当明显的。它经常受到挑剔和怀疑的是叙事的真实可信性,亦即“全知性”。冯·麦特尔·艾姆斯在《小说美学》中说:“一般的方法是这样:无所不知的作者不断地插入到故事中来,告诉读者知道的东西。这种过程的不真实性,往往破坏了故事的幻觉。除非作者本人的风度极为有趣,否则他的介入是不受欢迎的。”因为这里只有作者的一个声音,一切都是作者意识的体现。再者,这种叙事形态大体是封闭的,结构比较呆板,时空基本按照自然时序延伸扩展或改变,缺少腾挪迭宕;加之是“全知”的叙事,留给读者的再创造的余地十分有限,迫使他们被动地跟着叙事跑,这显然也不符合现代人的口味。 二、内视角:叙述者=人物(“同时”观察) 这种情形在文学中也是普遍存在的,尤其是在现代。在这种情况下,叙述者和人物知道得同样多。对事件的解释,在人物还没有找到之前,叙述者不能向我们提供。 叙述者=人物,也就是叙述者所知道的同人物知道的一样多,叙述者只借助某个人物的感觉和意识,从他的视觉、听觉及感受的角度去传达一切。叙述者不能像“全知全觉”那样,提供人物自己尚未知的东西,也不能进行这样或那样的解说。由于叙述者进入故事和场景,一身二任,或讲述亲历或转叙见闻,其话语的可信性、亲切性自然超过全知视角叙事,它多为现代小说所采用的原因也恰恰在这里。这种类型,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家热奈特取名为“内焦点叙事”。这种内视角包括主人公视角和见证人视角两种。 主人公视角的好处在于,人物叙述自己的事情,自然而然地带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和真实感,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袒露内心深处隐秘的东西,即使他的话语有所夸张或自谦,读者也许把这当作他性格的外现,而不会像对待“全知”视角那样百般挑剔质疑。另外,它多少吸收了全知视角全方位描述人物的优点,特别便于揭示主人公自己的深层心理,对于其他人物,也可以从外部描写,并运用一定的艺术方式接触到他们的内心世界。这种视角的主要局限是受视点人物本身条件诸如年龄性别、教养熏陶、思想性格、气质智商等等的限制。弄不好容易造成主人公情况与其叙事话语格调、口吻,与其所叙题材的错位,结果就会像全知视角那样不可信。由此生出的另一缺陷是,难以用来叙述背景复杂事件重大的题材,《战争与和平》不可能由娜塔莎·罗斯托娃来作总的叙述者;而对于讲述个人历史却往往得心应手,像《鲁宾逊漂流记》和《阿甘正传》等。第三,很难描写充当视点人物的主人公的外部形象,勉强这样做就像照镜子,不免有些扭捏造作。 见证人视点即由次要人物(一般是线索人物)叙述的视点,它的优越性要大于主人公视点。首先作为目击者、见证人,他的叙述对于塑造主要人物的完整形象更客观更有效,这是很明显的。其次,必要时叙述者可以对所叙人物和事件做出感情反映和道德评价,这不仅为作者间接介入提供了方便,而且给作品带来一定的政论色彩和抒情气息。普希金《别尔金小说集》中的《射击》、《驿站长》都是有代表性的见证人叙事。它的第三个优点是,通过叙述者倾听别人的转述,灵活地暂时改变叙事角度,以突破他本人在见闻方面的限制。如《驿站长》中驿站长的女儿杜妮亚被骠骑兵拐走的经过,就是由驿站长转叙给“我”的。第四,见证人在叙述主要人物故事的时候,由于他进入场景,往往形成他们之间的映衬、矛盾、对话关系,无疑会加强作品表现人物和主题的力度,有时则会借以推动情节的发展。但见证人视点同样受叙述者见闻、性格、智力等的局限,有些事情的真相以及主要人物内心深处的东西,只有靠上面提到的主人公自己的话语来揭示,如果这样的话语写得过长,就可能冲淡基本情节,并造成叙事呆板等弊病。 从具体分析中我们认为,作者没有大于主人公的意识。这是一种建立在对等关系上的叙事作品,作者绝不比人物或主人公知道得多,而是以对等的权力参加对话的。在当代小说中,以这种叙述视角叙述的作品大量存在。它强化了作品的真实性,扩展了作品的表现力。在冯骥才的《高女人和矮丈夫》中,作家选取了团结大楼的居民眼光作为叙述视角。这种叙述视角一直难以窥破那对高低不成比例的夫妻之间的秘密。作家固执地坚持这种叙述视角,因而最终我们只是和团结大楼的居民一道得到几个画面:他们在外观上的不协调,他们挨了批斗并被迫生离,他们的重聚以至话别。小说不仅以这些画面有力地征服了读者,而且画面之间的空白还令我们的思绪萦绕不已。 三、外视角:叙述者<人物(从“外部”观察) 在这种情况下,叙述者比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得少。他可以仅仅向我们描写人物所看到、听到的东西等等,但他没有进入任何意识。 叙述者<人物。这种叙述视角是对“全知全能”视角的根本反拨,因为叙述者对其所叙述的一切不仅不全知,反而比所有人物知道的还要少,他像是一个对内情毫无所知的人,仅仅在人物的后面向读者叙述人物的行为和语言,他无法解释和说明人物任何隐蔽的和不隐蔽的一切。它最为突出的特点和优点是极富戏剧性和客观演示性;叙事的直观、生动使得作品表现出引人入胜的艺术魅力。它的“不知性”又带来另外两个优点:一是神秘莫测,既富有悬念又耐人寻味。在这方面,海明威的《杀人者》就是人们交口称赞的一篇。两个酒店“顾客”的真实身份及其来酒店的目的,在开篇伊始除他们本人外谁也不知道,这必然造成悬念和期待,至于杀人的内幕在小说中只有那个要被谋杀的人晓得,可他又闭口不言。直至终篇,读者所期待的具体的、形而下的答案也未出现,然而这却使他们思索深层的、形而上的问题。结尾的对话好像作了些许暗示,其实仍无明确的回答,叙述者只是让尼克觉得“太可怕”并决定离开此地,从而激起有思想的读者对我们生存的这个世间的恐惧感——这也许正是作品的旨归。由于这一长处,它常为侦破小说所采用。二是读者面临许多空白和未定点,阅读时不得不多动脑筋,故而他们的期待视野、参与意识和审美的再创造力得到最大限度的调动。 但这种叙述视角的局限性太大,很难进入人物内心,顶多作些暗示,因而不利于全面刻画人物形象,也就为一般心理小说所不取。又因为作者的“替身”言而不尽,作者直接明显的介入就十分困难,即使巧妙介入也不易察觉,这样用于写日常题材往往缺乏力度。 【小结】 不同的叙述视角决定了作品不同的构成方式,同时也决定了接受者不同的感受方式。“全知全能”的叙述,可以使阅读者感到轻松,只管看下去,叙述者会把一切都告诉我们。“人物”叙述可以使阅读者共同进入角色,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。“后视角”的叙述,给人无穷的诱惑力,并给人极大的想象的空间,韵味十足。各种视角都有其优势和劣势,我们不能把某种视角定于一尊,而又无条件排斥另一视角。因为判断一部作品的价值并不是根据它的叙述视角决定的,实际上,一种叙述视角既可以写出一流的作品,也可以写出末流的作品。而且每一类视角在具体语境下的使用都是一种历史现象,因而也都处在不断改进、完善之中。正因为如此,古老的、如今似乎备受责难的“全知全能”的视角,仍然有人使用,它非但没有寿终正寝,反而在有些作家的创作中焕发青春。
是指看问题的角度
站在不同角度

词语解释文学中的视角该怎么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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